港區2015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工作正式開始,參合農民的繳費標準為每人110元。凡自愿遵守新農合有關規章制度,按時足額繳納合作醫療經費,戶口在海港區行政村的農民均可參加農村合作醫療。
為切實提高參合農民的醫療保障水平,自2014年開始,全市建立了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機制,對參合農民因自然疾病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含意外傷害),按照新農合補償方案補償后,個人醫療費用負擔合規部分超過1萬元以上的醫療費用進行二次補償,年度補償最高封頂線為每人每年20萬元。自今年年初至11月份,海港區通過新農合大病補充保險補償的受益人數達到404人,補償金額約187萬元,切實減輕了參合農民的就醫負擔。
據了解,今年10月份之后出院的參合患者在醫院新農合窗口辦理完新農合補償后可直接辦理大病補充保險補償;10月份之前出院的參合患者到合作醫療管理中心辦理大病補充保險組卷手續,組卷完成后統一進行補償。(轉發)